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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矛盾,使得股东会或董事会不能正常运转,不能作出有效决议,从而使公司机构运转失灵,处于瘫痪状态。

发生公司僵局的情况下,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,并最终损害到公司股东的利益。此时,股东权利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股东的退股权,股东解散公司的权利。

公司僵局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,由于股东、董事之间矛盾或纠纷,且彼此不愿妥协的情况下,导致股东会、董事会等权利和决策机关不能正常做出决策,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,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。

主要发生在股东之间、董事之间、股东和董事之间。

打破公司僵局有三个:

公司自我解决, 行政手段解决, 司法解决。

公司僵局的破解:

解散公司, 强制性股权置换。

 

退股权(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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